小说主角是兰秋永安的小说是《红河驯兽》,它的作者是侠名所编写的古言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旁边的小太监想拽我没拽住,眼睁睁地看着我走到了永安公主和掌事宫女之间。「啾啾——」我对着笼中的百灵鸟,用类似口技的方式发出鸣叫。那百灵突然就像找到了同类,抬起头来,也发出了啾啾声。叫声清脆悦耳,让人一...
精彩章节试读:
那百灵突然就像找到了同类,抬起头来,也发出了啾啾声。
叫声清脆悦耳,让人一听心情便好了起来。
我弯腰在地上搓了搓,再起身时,手上是几颗草籽,我将它喂给百灵鸟,百灵鸟欢快地吃了下去。
永安公主抬眼打量我。
她问我:「新来的?你叫什么?」
我像一个还记不太住宫规的小宫女那样,先是吃了一惊,然后慌乱地跪下。
「奴婢兰秋。」
永安公主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你会驯兽,谁教你的?」
我茫然地摇摇头,诚惶诚恐道:「奴婢进宫前跟着家人住在山里,似乎天生就会。」
公主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
「兰秋,名字还算好听。
「既然如此,你就跟在本宫身边吧。」
就这样,进宫两个月,我从一个外院最低等的洒扫宫女,成了公主的身边人。
永安公主大抵不会料到,我这样一个看上去战战兢兢的老实新人,竟然有胆量骗她。
我不叫兰秋,也早就没了家人。
我驯兽的本事更不是天生的,而是阿爹教的。
阿爹不是我亲爹。
民间的马戏之前有段时间流行「兽孩」,就是一两岁的小孩,从小就拿链子拴着,用养野兽的方式养大,到了五六岁就可以带出来表演。
这种兽孩不好养,养不好就会死掉,因此每个都很珍稀。
我更珍稀一点,因为我是兽孩中少见的女孩。
我爹看到我的时候,我正在赤身裸体地表演顶花球,看客们把生肉扔进来,我就会龇牙咧嘴地去接。
我爹看不下去。
他对班主说:「人不能被当作畜生。」
班主很不屑:「你心善,你买回去咯。」
兽孩本就贵,女孩更贵,班主开口要一百金。
没想到我爹一口答应,然后把自己的老婆本儿都搭上,硬是东拼西凑出了一百金。
班主自己众目睽睽之下喊的价,不好反悔,只能一边眼睁睁地看着我爹领走我,一边跟旁边的人抱怨:
「等着吧,他肯定之后要让这孩子出来表演,到时候赚得更多。一百金我真是要低了!」
但我爹没让我出来表演。
他把我带回家,叫隔壁阿婶帮忙给我洗澡,给我买裙子,做好吃的,然后教我读书识字。
因为周围的邻居都知道我刚来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为了避免流言蜚语,阿爹带着我搬了家。
他花了很多年,把我养成了一个正常的女孩子。
我至今记得阿爹常对我说:
「囡囡,现在这个世道,太多人会把比自己弱小的人当畜生。
「但我们不要把自己当畜生,也不能把别人当畜生。」
可惜阿爹自己没能被这样对待。
事情发生在一个很突兀的秋日。
阿爹起初很高兴地告诉我,他的本事被宫中一位公公瞧见了,公公让他去兽苑为永安公主表演兽戏。
如果表演得好,公主应该会赐他很多钱,他就能为我攒下嫁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