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林玖暮玖朝的小说是《林玖暮玖朝》,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侠名所编写的穿越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你在哪工作?!我在国家安全局!你要不要过来帮我,我一定给你最好的津贴待遇…”薛展还没说几句。“抱歉王哥,我只是个盲人,只想回金宁老家陪父母。”还安全局呢,我看你个粗心大意的货最不安全。“额?!”薛展...
精彩章节试读:
她就是以现在嫡姐吓唬贵女这样的神色和话语吓唬我的。
就连脸上的神色也一模一样。
我一下就看清了,这货居然是在现代处处和我针锋相对的继姐!
原来不止我穿越了过来,还有她。
今天是皇室狩猎的时节,名门望族都回来。
我那名满京城的嫡姐自然在受邀名单中,而我也托她的福跟着一起出席。
其实我之所以想去狩猎,不过是因为猎场上的烤羊肉加羊乳羹是整个京城一等一的美
食。
错过了这个时机,下次能够进宫一饱口福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小姐,配上这个簪子看着灵动很多。]
我的替身丫鬟红舸替我整理发髻满意地笑了。
我将头上的簪子取下,只留下一个素色钗子。
和姐姐相处这么多年,如今一朝穿越来到了异世,她是嫡出,我是庶出,无论做什么
事情都要觑着她的脸色。
要想活命就不能得罪她。
她性格张扬最痛恨冒头之人。
断不能像在现代一样和她争锋相对。
所以我学会了低调做人,决不冒头。
从小林玖暮偷懒我放哨,她翻墙我搭梯,她打人我递凳。
在几个庶出的姐妹中,我最安分,也最机灵。
所以我才会有此次狩猎的机会。
林玖暮在一堆堆妆奁中犯了愁,她手拖下巴,神色凝重。
看见我来,她抬起下巴,[玖朝,你觉得这个玛瑙手钏和这个碧螺春手钏那个更好看?]
她的品味和我不同,我一时犯了难。
[都好看。]
或许是以为我在糊弄她,她的脸色立即冷了几分。
我自然是在糊弄她,但是不能让她看出端倪,我颔首。
[姐姐天生丽质,人比花娇,和这些俗物一比,自然是你在点缀首饰。]
我表现得极尽诚恳,溜须拍马那叫一个恰到好处。
她立即满意地笑了。
说是狩猎,实则不过是贵妃娘娘为诸位皇子挑儿媳的日子。
我不善于应对皇室中的应酬,所以便带着枣糕蹲在树林中喂蚂蚁。
当我捏碎糕点后,蚂蚁开始倾巢而出。
正当我玩的起劲的时候,我的发髻一松。
我转过头看见七皇子祁岳晃了晃手中的发簪,那是从我头上取下的。
他剑眉星目,唇红齿白。
展开折扇幽幽地笑着。
[哎呀,堂堂尚书府千金,居然不注重仪容仪表,成何体统?]
他是贵妃唯一的孩子,皇上最宠爱的幼子,自小顽劣,金尊玉贵娇养长大。
[明明是你拿走了我的簪子,你怎么这么.....]
可耻两个字被我吞咽在肚子中。
贵妃娘娘捧在心尖尖上的儿子,我可开罪不起。
他笑着问身边小厮,[你有看见我拿她的簪子吗?]
两个小厮连连摇头。
他得意地耸耸肩,[没人看见,听到没,小傻瓜?]
纯纯的无赖。
他总是这样,在姐姐身上吃了闷亏就从我身上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