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琴天陆陌的小说是《余生有你,才是晴天》,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桃子所编写的现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当小尾拖着摇摇晃晃的我招摇了大半个街巷后,终于抵达我们约好的地点,一家我一直认为有点复古气息的甜品店,这个当然是小尾找的了,我记得陆陌说过甜点店总是让人想起最美好最甜蜜的事物来。我们先到了几分钟,陆陌...
精彩章节试读:
后来,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小尾说的一点没错,我的确会当真,而且很深很深,不管过了多少年后,我一直未能忘记。我才知道我是一个一直把自己放在幻想里生活的人,就连现在的每一言每一行都是在虚拟的世界里,因为我一直在逃避着,一直不相信生活是这副模样。
生活还是一如既往,我好新鲜了几天后就再也提不起兴趣了。只不过网上有一个聊得挺久的一个朋友,也没什么就是有事没事聊着,我也没怎么放在心里。
他叫陆陌,在南京上学,大二,说话挺风趣的,我就知道这么多信息,其他的也没多问。有一次,他说他们学校社团组织活动,正好到我们的城市来,说什么也要让我尽地主之谊,说实话我当时好几天都没搭理他,我才不要见什么网友呢?后来实在被他逼烦了,就跟小尾说了。小尾当时就很兴奋地说,为什么不去?人家男生主动这样说,就表明人家对你有意思,难道你是因为请不起一顿饭才拒绝的?不是吧,琴天,你有点出息好不好?指不定这就是你脱离单身的好机会哦?
小尾在一边骂骂咧咧地说了很久。
才不是,见就见,who怕who?我被小尾这么一激,脑门一热,什么都顾不上了,立马就答应了,大不了再也不聊了不就得了。
跟小尾说好了,死活让她陪我去,实在撑不住就让她来上场呗!这样一想,我就答应了。
那天天气不错,在学校外小尾见到我的时候,长长地尖叫了声,秦琴天,你就穿这样?
我不屑地说了句,怎么能说会道的小尾同志也结巴了?
然后我顺利地被小尾蛮横地拖回了她的宿舍,后来小尾回忆说,那天看到我都吓着了,小尾说我绝对是结婚那天也敢绑着个牛仔裤,再套件不分前后,不分粗细的T恤,小尾说实在被我给打败了。
那天被小尾拖回,小尾死活找了条纯白色的蕾丝连衣裙,当时我就尖叫了,小尾,它居然还带着蕾丝。
嗯?就蕾丝,你还要穿高跟鞋,没得商量!快快,别啰嗦!
不得不说,那条纯白色的连衣裙的确很漂亮,尽管边缘是钩丝的蕾丝。
当小尾拖着摇摇晃晃的我招摇了大半个街巷后,终于抵达我们约好的地点,一家我一直认为有点复古气息的甜品店,这个当然是小尾找的了,我记得陆陌说过甜点店总是让人想起最美好最甜蜜的事物来。我们先到了几分钟,陆陌还没到,他说他已经在路上了。
小尾在一旁一边很没形象地大口大口啃着雪糕,一边口齿不清晰地说,琴天,你见过那个陆陌吗?
我摇了摇头,我只在陆陌的说说见过一次他的照片,不是很清晰,总体感觉应该是个比较帅气阳光的男孩子,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心虚死活不答应见面的。现在倒好了,就是死小尾害我脑门一热,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