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苏默郝云的小说叫做《志怪》,本小说的作者是八荒创作的轻松爽文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喝完最后一口咖啡,穿上一件灰色呢子大衣,就跟苏默出门了。外面的雪小了一些,但风依旧很大,好在苏默是开车来的,这种天气如果不是必须,我发誓打死我也不愿意出门。苏默开的是一辆黑色的丰田86,这种小跑难免...
精彩章节试读:
“嗯……原来你们不是么……好好看路,你这开车呢。”我一直以来确实觉得,他们除了不隶属于国家,跟小说里的超能力组织差不多。
“没事儿。”他对我的提醒毫不在意,甚至只用一只手操纵方向盘,另一只手搭在椅子上,说道:“我也希望我们是,拥有各种炫酷的超能力,神奇的法术,来无影去无踪,千里之外取人狗命……”
“可惜现实是没有,没有超能力,国家对我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任何官方的帮助,就连术法,一般人理解的也有偏差。”
苏默说起这些似乎习以为常,他知道我工作的时候不喜欢听歌,只用手指敲着座椅。
“风水是一套古人遵循的习惯,我们参考他们的习惯才能更容易找到他们藏的东西,法术更像是物质之间的化学反应,很遗憾,风水不是诛仙阵,杀不了人,法术也不能凭空弄个火球出来,我们能做的就是用可以控制的收容品,去收容那些永远未知的、奇怪的东西,找到他们的特性和收容措施,仅此而已。”
我虽然参与过几次事件,但大多数我都只是对某个人或者某件物品(比如玲)进行心理治疗,只有一次去现场勘测的经历,更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些,对他们组织也一知半解,几乎只知道他们出任务的时候,每个人都有一个代号,为的是怕某些收容品知道他们的真实姓名对他们不利,而我在唯一一次外勤经历中,也获得了我的代号“八荒”。纵使我的接受能力一向很强,也消化了一下他的话。
“这么说,你们岂不是很危险?”我想到了鼹鼠的死,他们没有任何超能力,面对的却往往是未知的危险,鼹鼠的死恐怕不是特例。
“是很危险,就连我,也不知道明天是活着还是死了,这活简直不是人干的。”苏默抱怨道,他把车窗摇下来一点,冬风灌进车里,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他合着风声很小声地说道:“但是总有人要去做啊。”
我虽然看不到他的眼睛,但我知道他的眼神一定很坚定,我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但做他们这行恐怕每个人都有一个原因,让他们负担起这份责任。
或许不止是他们,每个人都有必须担负的东西,或者是感情,或者是梦想,看上去担负的很辛苦,但这也是人活下去的动力。如果没有一件可以为之奋斗一生的事,没有一个可以为之付出生命的人,那么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呢。
苏默打开了音响,放的是布列萨侬,据说这首歌是给布列萨侬的狼写的。孤独又洒脱的音乐也正像是草原上的狼群,面对莽荒的未知,只能凭着心中的方向前行,它们的脚下是草原,又何尝不是未知的命运?
我再也没问别的问题,苏默也再没说话,他是个开朗的人,可是我太容易冷场,我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资料,车已经到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