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王的时尚女友的书名叫《王的时尚女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西小洛所编写的言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好!我今晚就让你睡床,时刻看着你,天天好吃好喝地供着你,不惹你生气,快点把你那该死的伤养好走人!”十四阿哥愤怒地朝我吼道,然后头也不回地大步朝前走着。我赶紧回过神来,也不跟他生气,依旧吹着口哨跟着他...
精彩章节试读:
“你干吗?”被他的动作给吓到了,我急忙抓住他解衣服的手,不让他动。
虽然我只有16岁,在现代算个花季少女,但在古代已经及笄了,到了该嫁人的年纪。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而且还坐在同一张床上,我肩膀还露着呢,他就想脱衣服,这不是明摆让我瞎想吗?
十四阿哥白了我一眼,一把拉开我的手,继续解外套,时不时地瞥我几眼:“爷我早就跟你说过,对你这种类型的不感兴趣,你用不着把我想得跟吃小绵羊的大灰狼似的。肩膀都被你咬出血来了,不涂点药怎么行?”
说完,他将金疮药往我手里一丢,伸手将自己的里衣解开了一些,傲气地睥睨了我一眼道:“礼尚往来,咱俩不熟,账还是算清楚点好!我给你上了药,这会儿轮到你还我了!怎么说我的伤都是拜你所赐啊!”
我颤颤巍巍地接过那瓶金疮药,偷偷地瞧了一眼衣襟袒露、微露香肩、性感的锁骨完美呈现的胤祯,血液“嗖嗖”地全往脸上涌。
为什么,为什么他给我上药我不脸红,现在我给他上药,我的脸会这么烫,鼻子老想流鼻血呢?
“花痴!”十四阿哥胤祯冷冷地朝被他的美色诱惑了过去的我嘲讽道,霎时将我就要喷出来的鼻血给逼了回去。
“哼!”我没好气地白了那家伙一眼,皮囊是好看,但人品实在是恶劣得没话说。
我不屑地别过头去,小心地用手指蘸了一些药,往他肩膀那血红的牙印上涂去。
我发现自己真是太有才了,咬了两次竟然咬在了同一个地方,伤口果然够深。
他射了我一箭,我把他咬成这样,也算两清了。
呵呵,我得意地朝胤祯的伤口狠狠地按了上去,他第一次给我上药时也是这么对我的,我这不过是“礼尚往来”嘛!
“啊!”我心里暗爽得不得了,强忍着痛的十四阿哥终于忍不住惨叫了起来。
“呵呵!别乱动,就快好了!”我无辜地朝他笑道,然后故意摆出一副鄙夷的表情,咂了咂嘴,怅惘地说道,“唉!真是皮糙肉厚,毫无手感啊!”
我满意地看着十四阿哥的脸顿时全黑了下去。
穿越过来这么久,我第一次感到这么爽,压在心口的那股恶气今天总算全部讨回来了。哦呵呵!
十四阿哥的脸色越来越冰冷,幽深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见我抬头看他,他的嘴角突然上扬了起来,笑得一脸邪恶。
我赫然感到一阵头皮发麻,故意又加重了手上的力道,终于又一次地听到了胤祯凄惨的叫声。
可是,我还来不及偷乐,一只手臂就突然横在了我的腰上。一股蛮力袭来,我被胤祯拽了过去,不等我尖叫,嘴巴就被人给堵住了。
这堵还不是用手堵的,只觉得唇上一股炙热,我整个脑袋炸了开来,眨巴眨巴着眼睛拼命地瞪着贴着我的脸、眼睛在笑的十四阿哥,整个人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