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明霁常梦雨的小说叫《妈妈,放过我吧》,它的作者是斯塔万格倾心创作的一本电影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从此,我妈便觉得是我不争气,才没能留住我爸。她说,如果知道我是个女孩,她早把我打了,哪里还会让我活着出生到世上。但现在她给了我命,我却没起作用,所以我得还这笔命债。之前的房子属于机关单位的宿舍,离婚之...
精彩章节试读:
她抬手就是一耳光,扇的我眼冒金星。
「再给你半个小时,待会儿听写错了一个,你今天就滚出这个家门!」
可是妈妈,你要听写的词,我们都还没有学啊。
我捂着疼痛的脸颊,吸着鼻涕去背书。
我只得死记硬背,但仍然出了错。
我妈便将我的羽绒服扯下,拖拽着我的头发扔出了门外。
我求她给我开门,外面太冷了。
但她只抛下一句,「不把你冻个半死,你都当我在和你开玩笑!!」
2
明霁和朱阿姨对视一眼,都叹了一口气,无奈至极。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深夜敲响明霁家的房门。
从我记事起,我便是我妈示于人前的傀儡。
她致力于把我打造成一个完美的女儿,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成功。
我妈年轻时,曾过的相当滋润,我外婆家原本条件不错,她本人也年轻漂亮,追求者众多。
按她的说法,她本来可以嫁给一个富豪,自此顺风顺水。
但她的人生,却在遇到我爸之后,急转直下。
她当年不顾阻拦,执意要嫁给穷得叮当响的我爸。
她以为这个男人会一辈子对她感恩戴德,却发现婚后没多久,我爸就和单位的女上司打的火热。
我妈想了许多办法,但仍然挽救不了他们破裂的感情,最后她企图靠孩子留住我爸。
但我是个女孩,婆家以此为借口,怂恿我爸离了婚。
从此,我妈便觉得是我不争气,才没能留住我爸。
她说,如果知道我是个女孩,她早把我打了,哪里还会让我活着出生到世上。
但现在她给了我命,我却没起作用,所以我得还这笔命债。
之前的房子属于机关单位的宿舍,离婚之后,我们不得不搬离。
我妈带我辗转了许多地方,最后搬到了现在这个老旧的小区,生活拮据。
而她曾经最好的姐妹范淑仪嫁给了一个做生意的老公,丰衣足食。
她听说我妈离了婚,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新住址,找了过来。
在我家破旧的房子里转了一圈,心满意足地走了。
走之前,她对我妈说。
「晓芬,你不知道,我以前最羡慕你了,你家条件又好,男生哪个不是围着你打转。」
「现在看你过成了这个样子,我就放心了。」
我妈气的几近吐血,从此便视奸着这位姐妹的一举一动,发誓一定要一雪前耻。
范阿姨家有个女儿叫田颖,我妈便觉得与其自己和她比,不如把希望寄托在了我身上。
为了把我培养成她理想中的女儿,我生活的全部,她全都要尽数掌控在手中。
如果我胆敢提出一个「不」字,等待我的就是她歇斯底里的辱骂。
她总是说我是我爸的种,以后也肯定和他一样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我的反抗也是她失败人生的影射,她决不允许。
在她魔怔的对比下,我活在了田颖的阴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