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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点,但唐小囡却一只都不吃,她就以为唐小囡不爱吃,但现在看来,人家明显是爱吃的嘛,比她还喜欢吃呢。
唐小囡又吃了只霍谨之投喂的虾,吃完了才说,“我喜欢吃啊,从小就爱吃,可我懒得剥。”
辛甘……心里突然有点酸。
出来吃个饭都要秀恩爱。
搞得她都想找男朋友了,可她的白马王子在哪里?
林雪见毫不受影响,她对情情爱爱没兴趣,只想埋头苦吃。
唐小囡吃完了一盘子虾,吃饱了,抬头打量饭店环境,突然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是个身材肥硕的女人,大约三四十岁,穿着饭店的工作服,背对着他们,在给前面一桌客人服务。
那桌客人是三个膘肥体壮的白种人,年纪都不小了,而且素质都不高,一进饭店就大呼小叫的,明显是没受过高等教育的底层人。
女服务生侧了下身,唐小囡看清了她的侧脸,突然笑了。
这个世界是真的挺小的。
这女服务生居然是孟丽雁。
孟丽雁离婚后就又出国了,没想到清洁工不做了,跑来餐厅当服务生了,唐小囡真的想不明白,孟丽雁好歹也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吧,
就算有很多年没做本专业了,但凭她的文凭,回国肯定能找到比清洁工更好的工作,犯得着在外国当底层人?
唐小囡捅了下霍谨之,朝孟丽雁指了指,霍谨之看了眼,也有些惊讶。
“可能是最近来上班的,我一个月前来吃饭,还没看到她。”
“她干嘛不回国找工作?这儿当服务生有什么好的。”唐小囡嘟了嘴,不能苛同孟丽雁的生活方式,太作贱自己了。
“国内就算是中层干部,工资也没这儿的服务生收入高,现实就是这样。”霍谨之解释。
他还是理解孟丽雁的,毕竟她虽有名牌大学的文凭,但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年纪又大了,回国也不可能找到太好的工作,工资顶多也就三四百块,可能还没有。
但在这边干服务生,做得好一个月能挣国内的几十倍,孟丽雁当然不会为了芝麻放弃西瓜。
唐小囡叹了口气,国内的工资水平确实低了些,但她还是觉得国内好。
“其实孟丽雁应该在这边赚钱,然后回国消费,到底还是要回家的,在异国他乡有什么好。”
小说主人公是唐小囡,霍谨之的书名叫《前世她作天作地把他作没了》,本小说的作者是老羊爱吃鱼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她来到了温饱都没解决的七零年代,瞧这家徒四壁的样,估计富裕不到哪去。不过在这个越穷越光荣的年代,太富裕了也是倒霉事儿,宁可吃糖咽菜,也不能穿金戴银啊!“唉……”唐小囡重重地叹了口气,但也有几分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