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从小便是孩子王,自从上了初中,更是结识了一帮狐朋狗友,泡网吧,逃课打架,可谓是无所不作,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也慢慢学的懂事,和那群狐朋狗友的联系也少了。
因为初中的不努力,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导致现在在高中,也是中游偏下的成绩。
林涵好几次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父母,每次看着父母为了几块钱的利益斤斤计较,林涵就心里懊恼不已。
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但是确实唯一的捷径。
“格斗术解除。”
打发了肥膘,林涵回到了教室,大中午,大家都去午休了,只有几个尖子生在大太阳下孜孜不倦的背诵着那拗口的英文。
爱迪生说过:成功就是99%的汗水加1%的灵感.
当然,很多学生坚信,只要付出了,就会有回报,殊不知这句话被删选过了。
这句话的后半段是:“但很多时候这1%的灵感比99%的汗水更重要”
这就是现实,林涵看着努力的学生,无奈的摇了摇头,任凭他们怎么努力,已经比不过班级里的天才少女汪梦兰。
汪梦兰常年霸占着年底第一,以好几十分的落差把第二名甩在后面,更让人无语的是,平时压根不见这位祖宗抱着英语书死记硬背。
林涵想到自己早上的豪言壮语,自嘲的笑了笑,如果不出意外,她应该是自己这辈子得不得女人。
正打算离开,教室门被人推开了,汪梦兰瘦瘦弱弱的肩膀上,背着一把和她一样高的吉他,站在教室门口,看到林涵,愣了一下。
“你和我来一下,我有话和你说。”汪梦兰像吩咐奴才一般,高高在上般对林涵说了一句,然后自顾自的走了出去。
“哼!”林涵冷哼一声,你以为谁都要做你的舔狗?让我去就去?那不是很没面子?堂堂三尺男儿,岂能被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姑娘呼来喝去?
“喏,拿着。”汪梦兰把吉他递给了林涵,傲娇的走在前面。
好吧!某人还是很没节操的跟来过来,笑嘻嘻的接过汪梦兰递来的吉他,小心翼翼的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