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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一气呵成。
从进店到出店,他们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
林清自己都暗暗感慨,大概不会有人比他们买衣服更干脆利索的了。
其实她以前挺能逛的,没事就爱逛逛街,随便买点什么,再吃点好吃的,喝杯奶茶之类,买衣服什么的,也经常会纠结。
结结实实的穷了几年之后,把逛街戒了,想买什么,总是要提前盘算很久,如果不是非买不可,就不会掏钱,也算是锻炼出来了。
齐书廷提着一堆购物袋,林清挽着齐书廷的胳膊,林清回头看看,见那个店里的店员还扎堆在门口看他们。
她一回头,其中一个店员就冲她招招手。
林清受到感染,冲她笑笑。
齐书廷也随着林清转头的方向回头看看,然后走着走着,在经过第二家内衣店的时候,齐书廷停住了。
齐书廷:“需要吗?”
林清:“......”
林清:“需要。您还挺细心......呵呵呵。”
齐书廷:“......嗯,还好。”
林清撇开齐书廷,自己进了内衣店。
站在店里时候,她突然怀疑齐书廷是不是看见了她随手搭在毛巾架上的内衣......
林清低头看看,感觉到自己的脑袋在冒热气。
想她以前评价,说齐书廷是个没情趣冷冰冰的木头男人。
那时候真的,靠他近点他都能皱着眉,虽不高兴但不妨碍脸红。
现在?
随便抓人家的手,上人家的床,还知道提醒买内衣......
也没见他哪里有不好意思的。
到底是她当年看走眼了?
还是说,真就是时间的魔力?
可人家其实就真的还是一本正经理所当然的样子,好像就是自然而然,好心而已,人家大方自然到让林清觉得,自己的任何别扭感都是在小人之心。
透过玻璃壁橱往外看,发现齐书廷已经不在外面了。
她脑子有些错乱,于是挑了最性感的两套。
小说《齐爷偏偏爱我》 第11章 试读结束。
《齐爷偏偏爱我》网友点评
毁梦:作者写得很好,骗了我不少眼泪,作为豪门总裁小说来说,是一本不错的佳作。
眼眸:《齐爷偏偏爱我》写的太好了,太温柔了。像一首小小的情歌,唱尽了爱情的曲折和温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