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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这样昏睡过去。衣服都没脱,牛仔裤像铠甲似的裹在她身上。手指上星星点点还沾着花盆里半干的泥。
半梦半醒地,她感到身体里像有一团火在烧,烧得她口干舌燥、头痛欲裂。她想睁开眼,眼皮似乎重逾千斤,忍不住呻吟“水……水……我想喝水”。心里却一阵酸楚,自嘲地想,雨燕啊,这里除了你就是一室污浊的空气,谁会倒一杯水给可怜的你?你真提前中年痴呆吗?
她感到一只有力的手臂轻轻托起她,让她改成半躺的姿势。然后,她喝到了水、清凉的水,有丝丝的甜,还有淡淡的香,她觉得从未喝过这样好喝的水,贪婪地、大口大口地喝,顾不得说话,顾不得思想。
真是奇妙的体验。这水,每一滴似乎都有消除病痛的奇效。雨燕喝完水,头不痛了,身体不发烧了,精神和体力迅速恢复。她一睁眼,惊呆了——正对上一双漆黑的眼瞳,一张陌生的、年轻男子的脸离她那么近,这时她才意识到,刚才她几乎半靠在他的肩头。
雨燕从床上直弹而起,好似被世上最尖锐的针刺了一下。语无伦次:“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我没有锁门吗?你来干什么?”
她的大脑飞速旋转,却不得要领。她见过他吗?肯定没有。因为那样特别的一张脸,只要匆匆一瞥,任何女孩子都会留下深刻印象。他实在太英俊,但是如果按照新世纪的语言习惯称其为帅哥,又似乎对他是一种亵渎。他高大英挺,长发,是天生的衣裳架子,上身穿一件简单的黑色短袖T恤,下身随意地搭一条黑色休闲裤,却偏偏让人感到他自觉不自觉往外散发的气势,带着霸气。想起刚才那样近距离地接触,雨燕不禁双颊绯红(虽然生活在一个越来越开放的年代,外表也装得像个以假乱真的潮女郎,骨子里她还是一个思想保守的落后分子),她不知道,那一刻的她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下一秒钟,她一眼看见桌子上小闹钟的指针指向两点二十分,现在当然不能是正午两点二十,但屋内亮如白昼,再抬头,发现天花板上的电灯并没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