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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定,5分钟左右,那个身影终于放下了笔,一个懒散的声音响起:“大家好,我是陆易,这次的演讲人。我的经历没有什么好说的,接下来的45分钟里,我会介绍一些高效的数学解题方式,决不会占用你们的下课时间。好了,现在只有43分钟了……”
这堂“课”,出乎我的意料,身侧用来打发时间的练习册甚至都被没有翻开,我听的格外认真,认真到不愿错过他轻轻带过的分毫。
陆易的讲座中没有废话,语言简洁凝练,仿佛他计算好了一样,这堂“课”进行了42分钟,并且拥有一个不错的收尾。
他在结束时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们可以去奇怪玫瑰的香味,就像奇怪自己还没有发光一样合理。
这句话出自博尔赫斯,原句是:我奇怪锋利的宝剑居然会美,奇怪玫瑰居然会有玫瑰的香气。
我有些惊喜,像是在那一刻,隔着玫瑰的香气,我们灵魂共振。
我抬头去看他,礼堂的灯果然是坏的,模糊了我看向他的视线。
待他说完,同学们也都起身准备离场,礼堂的日光灯终于亮了,照亮了台前的身影。
我看着那个身影走出礼堂,也终于看清了。
少年背着斜挎包,穿着白衬衫,搭着黑色运动裤,头发留得长了,额前碎发有些遮住了镜片,澄澈的双眸不大但却藏不住那股自信,眼神带着与生俱来的高傲,不容侵犯,眉毛细细长长的,皮肤比常人白上一度。
他长的很好看,好看到让我不知如何去形容,以至于在遥远的未来,当有人问我关于择偶标准中的外貌一项时,脑海中只有那个身影,又不知该捏造一个怎样的答案去藏住刻在心尖的名字,只淡淡一笑,回了句:“好看。”
二十六岁的陆易一身轻松地跨出礼堂,惊艳了我的十七岁,定格了那个夏天的悸动。
只是彼时的我还不知道自己内心的关于他的悸动到底算什么,我有些害怕,害怕自己的心事越了界,也试图用“忙碌”这个大的橡皮擦,擦去那个身影,那个懒散的声音。
可终究没有忘记,因为在未来的几个月里,总有人带来关于他的各种消息。
他的从前的辉煌,他的现在的追求,总在校园里流传,刺耳得不容忽视。
原来,那天我只在意到了自己对他的不同,却自动略过了聚焦在他身上的道道炽热目光。
后来,我选择了释然,将对他的感情归结为崇拜,渐渐地,开始偷偷地,却又“坦然”地留意关于他的消息,想要知道关于他的一切。
也不时会想起那一天,要是那天的雨下的大些,他离去的步伐是不是能慢一点。
就这样想着,想着,我一点点积累关于那个人的零零碎碎,期盼着能有朝一日拼凑出一个完整的他。
也会时不时变相地打听他在高中时的分数,像是不甘心只仰望的小孩赌气般拼命缩小差距,一分又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