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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15年过去了,15岁的我,出落成了一个漂亮的姑娘,经常穿着短一截的上衣和裤子,干活的时候一弯腰就露出白花花的脊背。一天晚上,喝醉了的姐夫摸到我房里,在我的尖叫声中,姐姐将那个猪一样拱在我身上的姐夫推倒在地,却被他骂骂咧咧地连扇了好几个巴掌。
我知道,在姐姐家的日子,到头了。
我从姐姐家里逃出来,连夜走了十几里的山路,才走出那个破落的农村。
在灯红酒绿的大城市里,我想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可我才15岁,没有老板肯收个留我这么一个童工。直到最后,我饿得前胸贴后背,实在走投无路,在城中村的一家小饭店门口跟店家的养的宠物狗抢火腿吃,被老板大声驱逐,我不得已跪在地上哭着恳求老板可以留下自己,哪怕不给工钱,只要给口饭吃就可以了,老板看我可怜,这才收留了我。
在城中村打工的这两年,我看多了人情世故,也见惯了人情冷暖。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增长的不只是年龄,还有膨胀的欲望。这种欲望,在看到很多原本贫穷的人因为拆迁而暴富之后达到了顶峰。
可能是在苦日子里泡久了,我比任何人都渴望富足的生活,渴望立足于大城市。
从姐姐家逃离到这个大城市里,我只不过是从一种寄人篱下的生活里过度到另一种仰人鼻息的生活中,我得学会看老板和老板娘的脸色,得学会察言观色,和每一个认识的人相处愉快。跟老板娘相处得久了,老板娘也不拿我当外人,她经常拍着我的肩感慨万分:“女人呐,一辈子有两次投胎的机会,一次是出生,一次是嫁人,生得好不如嫁得好!”
我对老板娘的话不可置否,要不然,就凭我长得这么漂亮,怎么会不如长得又黑又胖的老板娘过得好。所以我一门心思想找个有钱人嫁了,不必再吃苦受累看人脸色过日子。
为了吸引到有钱人的目光,我把自己赚来的钱都用来装扮自己,买高档护肤品,买名牌包包,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光鲜亮丽,品味不凡。
所以,我虽然身为底层的服务员,但也吸引了不少的追求者,他们送我鲜花、请我吃饭,省吃俭用给我买名牌包包和高档护肤品,对于他们的倾囊相赠我来者不拒,却没有答应任何人的追求,因为我需要的是一个有能力让我长久过富足生活的男人,而不是送我一个包包就让彼此的生活捉襟见肘。
在我的一众追求者中,有一个名叫张军的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张军个子不高,长相也很普通,一脸的憨厚。
张军追我的方式很特别,每天我上班的时候,都能收到他寄来的一束玫瑰,虽然只有一束,可是天天如此,不可谓不执着。
得知张军只是附近小区的保安,我对于张军的玫瑰就失了兴趣,甚至还在心里暗骂张军“穷鬼”,为了躲开他的追逐,我甚至暗想着,找个日子,把他买的玫瑰甩在他身上,狠狠地羞辱他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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