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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暖把目光移向那个美丽而颓废的身影。
她有着棕黄色的长发,化着深黑的眼妆,穿着个性的破洞牛仔服,抱着电吉他的手指上染着漆黑的指甲油,双手加起来戴着四五个夸张的银饰。
像是一个来自地狱的巨星。
第一眼,青暖觉得她是能够蛊惑人心的剧毒,衣装颓废,却性感迷人。
第二眼,青暖觉得她有着说不出的味道,似乎越看越漂亮,越看越有故事。
青暖认同地朝程歌点了点头:“嗯,漂亮。”
“是吧。”程歌的表情带着骄傲,语气也满是崇拜,“她就是我的女神。”
“你喜欢她这样的?”青暖笑着问道。
“嗯,喜欢她的性格,还有才华,简直太棒了。”程歌握起拳头,原本平静的眼神似乎每每在谈及Avril之后都会变得汹涌,“声音还好听,写的歌太棒了!”
青暖看着程歌的样子,心想,这就是偶像的力量吧。
原来他喜欢这样的女生。
程歌越说越兴奋,最后索性把耳机线插到手机上,然后把耳机戴在青暖的耳朵上:“这样,你也听听她的歌吧。”
不容青暖拒绝,音乐已经响起来了。
程歌缓缓念出一个单词:“Innocence。”
青暖不明所以:“什么?”
程歌笑着解释:“《Innocence》是这首歌的名字,‘纯真’的意思。”
青暖点点头,闭上眼睛,用心体会旋律。
前奏是短暂而优美的钢琴,安静的摇滚风,紧接着是那个独特的声音,声音优美又充满力量。
程歌偶尔也会跟着哼出一两句。
青暖勉强听出了一句话,也是整首歌的副歌处,旋律重复率最高的一句:“This innocence is brilliant(这份纯真如此珍贵)。”
耳机里的音乐还在继续,而青暖的心里却有个天真而坚定的想法正在慢慢萌芽,即将破土而出。
程歌喜欢这样的女生,所以我也要努力变成像她一样的人才行。
3
其实那一天,午休时间在操场活动的不只是青暖和程歌,还有宋洋和许嘉蓉。
宋洋和高年级的几个学长在一起打篮球,许嘉蓉就在球场边上,时而看看言情小说,时而看看宋洋。
宋洋每每投进一球,许嘉蓉都不忘在一旁为他喝一声彩。
高中时期或许总是会有那么一种男生会格外受女孩子的青睐,这种男生往往喜欢运动,个性痞痞的,行事作风也坏坏的,甚至会习惯性地骂一两句脏话,但他就是长得帅,招人爱。
宋洋就是这样的典型。
他刚刚升入高一,作为一个新生,有着一米七五的个子,每天都无视校规校纪,穿校服的时候喜欢敞着怀,不穿校服的时候就是一身花里胡哨的休闲装加鸭舌帽,上学会迟到,上课会睡觉,除了打篮球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青暖认真学习的时候趴在她的课桌旁,给她讲黄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