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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奴隶,卖奴隶,上好的奴隶,十个铜板一斤。”
洛城的大街上,长着络腮胡子的男人公开叫卖着。
在他身后有十来个用草绳拴着的奴隶,他们一个个表情呆滞,毫无生气。
唐思思蹲在一个男奴面前,他蓬头垢面,衣服破烂不堪,身上的伤层层叠叠,没有一寸好皮肤。
“老板,这个奴隶快死了,不如你将他便宜一点卖给我?”
络腮胡子狠狠瞪了一眼唐思思,这个女娃身上穿着满是补丁的麻布衣服,衣服里空荡荡的,仿佛没长肉。
他极其不耐烦地驱赶着她,“去去去,你这小乞丐别来这里凑热闹。”
曜国是奴隶社会,公然买卖奴隶并不犯法,这次卖奴隶的价格十分公道,前来看货的人并不少。
天逐渐黑了,除了奄奄一息的奴隶,其余奴隶全部卖完。
络腮胡子从事奴隶买卖行业十来年,从没遇到过这样的刺头。他可是花了钱将他买来,如果他死在自己手里,那就一文钱不值了。
络腮胡子看向唐思思,“你真有钱?”
她重重点头,“嗯!”
“你真想买他?”
她再次重重点头,“嗯!”
“你若诚心要买,只需五百个铜板,我就将他卖给你。”
她摇了摇头,“我没那么多钱。”
络腮胡子急了,“你连五百个铜板都没有,你买什么奴隶?我将他五百个铜板卖给你,已经算是给了你最大的优惠了。”
她抬起头,对着他天真无邪地一笑,“老板,如果他死了,你就将他再便宜点卖给我,好吗?”
络腮胡子震惊的表情凝固在脸上。
死奴隶不值钱,不但不能使唤,而且还得挖个坑将他埋了,倒贴钱都没人要,这个女娃想要买一个死奴隶回去做什么?
难道是......
吃?
在战乱年代,出现人吃人的情况不是没有。
他的舌头仿佛在口腔里打了结,话都说不清楚了。
“死......死奴隶......不......值钱......”
她仍然蹲在男奴面前,将双手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他。
“我等他死了再买。”
络腮胡子看着唐思思稚气未消的脸,他觉得一阵心悸。
“得得得,五十个铜板,你快将他背走。”
“我觉得他撑不了一盏茶功夫,我再等等。”
这个小女娃简直就是个魔鬼。
“十个铜板,你再不将他背走,我就不卖了。”
她站起身来,在口袋里掏了很久,最终掏出十个铜板递给络腮胡子。
络腮胡子尖着手指将铜板从她手里拿走,一点也没有碰到她的手心。
他给了她两把钥匙,“这是他手铐脚铐的钥匙,你最好将他带回去拴住。”
唐思思接过钥匙,直接解开他的手铐脚铐。
络腮胡子惊呆了,“小女娃,我好心提醒你,你将他的手铐脚铐都解开,如果他跑了,我可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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