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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到了下午,陆续有人拎着兔子兴高采烈地回来了。那只海东青果然不含糊,竟然一只爪子抓着一只兔子落到主人面前。人们都大吃一惊,想不明白一只鹰怎么能同时抓到两只兔子。
看看大憨那只大鹰还没飞回来,高贵森笑着说:“你那憨鹰跑回家睡觉去了吧?”大憨并不生气,指着远处说:“没有,你看,在前面那个山头上。”高贵森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那里倒是真有几只鹰在盘旋,但看不清哪是大憨的鹰。
天就要黑了,大憨的鹰还没回来。同仁堂的管家不想等了,就招呼抓到兔子的人一起去酒楼喝酒。高贵森正想走,突然听到大憨高兴地说:“洋鬼子回来了。洋鬼子回来了!”人们回头一看,一个黑点由远而近,随着“扑踏”一声,大鹰将猎物扔到地上,人们一看,大惊失色。这只鹰竟抓回一只狼来。那只狼还没有咽气,嘴巴一张一翕的,满脸血污。那只鹰得意地站在大憨头上,扑闪着翅膀。大憨伸手打了一下头顶的鹰,生气地说:“今天是抓兔子的日子,你它妈……算了,老子想喝壶酒就不行!”说着,大憨摇着头转身就走。
“憨兄莫走,今天这酒我请了。”“”
大憨回头一看,说话的是高贵森。
“你……请我喝酒?”大憨指着自己的鼻子,皱着眉头问。
“没错。我们去京城最好的酒楼。”说着,高贵森做了个请的姿势。
酒席上,高贵森再三追问这只鹰的来历,大憨说,这是一只洋鹰,是他跟随货轮出海时带回来的。这种鹰生活在南美洲安第斯山脉的悬崖绝壁之间,叫安第斯兀鹰,体长可达1.2米,两翅展开达3米。它有一个坚强而钩曲的“铁嘴”和尖锐的利爪,专吃活的动物,不仅吃鹿、羊、兔等中小型动物,甚至还捕食美洲狮等大型兽类,因此又有“吃狮之鸟”和“百鸟之王”的称呼。
“哦。”高贵森来了兴趣,“憨兄,你能不能把这只鹰转让给我?”
大憨摇摇头:“不行。鹰是我的命。你不知道,我这次是回来探亲,顺便参加了这次比赛。明天我就要回乌鲁木齐了。”大憨说完,打了个饱嗝,起身就走。高贵森见软的不行,一拍桌子,五六个手持刀剑的人冲进来,把大憨围在中间。
“实话告诉你,我看上的鹰,就是林大人的鹰。你想,你不答应,能活着走出这个酒楼吗!”
大憨拍拍鹰的腿,想让它从窗口逃走,鹰扑闪扑闪翅膀,怪叫了一声,但并没有飞起来。大憨看着寒光闪闪的刀剑,颓然做到凳子上。
高贵森笑着走过去,放低声音说:“只要你听我的,让林大人接手这只鹰,你就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走吧,我带你去见林大人。”
大憨只好跟在这伙人后面,来到林府。
林浩春听说还有比“海东青”好的鹰,立即来到前堂,围着大憨转了几圈,盯着大憨头上硕大的鹰啧啧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