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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别给他听到...他就怂包一个罢了!”
李庆用力捏了捏拳头,鼓了鼓瘦弱的肱二头肌,然后叹了口气。
没错,老好人李庆,自己就是这样一个悲哀的存在。初中,高中一直扮演着好好先生,从来学不会拒绝别人,被轻易使唤了十年...没想到升入大学,过的依旧是和以前一样的生活!
唉,也许这种毫无光彩的人生,连自己都已经习惯了。李庆自嘲地想着。
学习不高不低,身材瘦弱,个头矮小,又没有一技之长,长得也不英俊...这样平凡无能的人,也只能一生就这么被使唤下去了吧。到公司被老板使唤,结婚了被老婆使唤...没有才能的人,只能成为别人帝国的棋子而已。至少,那些同学表面上还会感谢自己。
但这就够了吗?
李庆张开手掌,遮挡住天空中的太阳,透过指缝的微小阳光仍然刺得他睁不开眼。
“好想当一回王,就一回...”
放课后,提着大包小包给别人带的东西,李庆小心翼翼地走在回宿舍的那条路上。忽然,前方传来了一阵喧闹。
“这是什么东西啊?真丑...”
“弄死它,真晦气!”
几个看起来游手好闲的中学生,蹲在路边用木棍挑弄着什么。C市农业大学在这个时间是向普通人开放的,所以在这里见到小孩也不奇怪。
李庆远远看到,那地上的是一条短小的毛毛虫,正在中学生们纷飞的棍影下堪堪躲避着。李庆不禁心中一紧,也许是那幼小生命的遭遇和自己产生了共鸣,也许是因为自己是生物学专业的一名学生,他匆忙扔下了手中的大包小包,冲上去推开了他们。
“我去!老哥,你干什么啊?”
看到居然有一个戴眼镜的大学生伸出手护住了那条恶心的毛毛虫,中学生们都觉得哭笑不得。
这一举动,也吸引了许多大学生来围观,其中当然有认出李庆的家伙。
“那不是老好人么?居然冲出来救一条虫...”
“他对虫子痴迷的要死,你忘了?”
“哼,自己活得就跟条虫一样,大概是有共鸣吧!”
众人哄笑着,但这些话并没有影响到李庆。因为冲上来后他才看清楚了,这条...不是普通的毛毛虫。
“喂,大哥哥...别妨碍我们弄死它!你看,它弄脏了我新买的AJ篮球鞋!”
一个中学生抬起自己的鞋,上面沾着的绿色粘液,大概是毛毛虫在危机时分泌的有毒物质吧。李庆运用学过的知识想着,但眼下这件事不重要...
“呵呵,你们这些小毛孩。”李庆竟然直接将毛毛虫放在了手心,指着那尾部的褐色带,厉声说道:“看清楚了!这不是普通的毛毛虫,这是金斑喙凤蝶的幼虫!”
“金...金什么幼虫,那又怎样?”
因为李庆的声音太过自信,中学生竟然一时被吓得结巴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