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沈凌雪迟瑞的小说叫做《沈凌雪迟瑞》,它的作者是沈凌雪迟瑞创作的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鞋子。“恒隆广场是干什么的?”她对外面的新事物有些好奇。“是买东西的地方,衣服,鞋子,很多东西都有。”他的胳膊隐隐还有些发麻,但是他还是握着她的手,一下都没有松开。“那里会有舒服的鞋子嘛?”“...
精彩章节试读:
酸,颤着手给她打电话。
接通的那一刻,迟瑞差点激动地掉下眼泪:“雪儿,你在哪?”
她不认得第一个字,索性就开口与他说了洋文:“我在KFC。”
“好,我马上过来!”
迟瑞合上手机就马上奔跑过去。
凌雪正在吃东西呢,迟瑞已经进来并半蹲着抱住了她。
服务生小哥哥走过来想拉开他。
却被迟瑞一把推开。
两人岁数都不大,互相眼里也都充满了敌意。
凌雪才不会理会两个人之间会爆发什么样的矛盾,她只是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一下迟瑞:“是这位先生给我买的东西,迟瑞你把钱还给他。”
这一句话后,两人之间高低立见,服务生小哥哥难掩失落,迟瑞的郁气却多少散了一点。
他拿出手机,准备把钱扫给他。
“不用了,这本来就是我心甘情愿请她吃的。”
服务生小哥哥说完就离开了。
期间,凌雪一直在进食,根本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迟瑞坐在她旁边,气压有些低。
她知道迟瑞生气了,但是凌雪想吃完再说两句甜话哄他,现在先让他自我消化一下。
迟瑞哪舍得与她生气,他只是在懊恼,自己给了别人可趁之机,他实在太喜欢太喜欢她了,喜欢到不知该如何是好,喜欢到心都疼了。
她把自己的饮料推过去:“这个好喝,给你喝一口。”
迟瑞一直紧绷着难受的心情就被她轻飘飘的一句话给疏散了。
“好。”
他今天是带她来买东西的,吃完肯德基,两人手牵手出去。
“迟瑞KFC真好吃。”
“那我们以后常来。”
“好。”
凌雪最不怕别人看自己,鼎盛时期,众生皆为她狂。
但是只要她想,没有一个人可以记住她的样子。
对视的瞬间,唯有疯狂跳跃的心脏急速供血,以此来缓解惊艳带来的窒息感。
可惜了,现在的她啥也不是,也就美貌永存,可以仗着这一点横行霸道肆无忌惮而已。
迟瑞陪妈妈和姐姐来逛过,以前都属于半强迫性质,现在倒是心甘情愿的陪女朋友来买鞋。
“迟少!”Jimmy Choo的导购经常接待迟瑞的母亲和姐姐,对这位小少爷,也算比较熟悉了,今年刚大学毕业,未来迟氏的小老板。
“Amy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