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无芯纪于晨的小说叫《他说诺言已成风》,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淼秧写的一本言情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记着他的每一个习惯,他每次来我这的时间,以及他穿衣的习惯……我越来越喜欢他了,开始将我们每一次的相处,都清楚的记在笔记本上,每当他不在时,我都会偷偷拿出来看,时不时傻笑。当然,这些不能让他知道,那...
精彩章节试读:
我了……”
都说到这里了,自然很清楚,我父亲姓叶,而叶汐檀才是我真实的名字,而这又何尝不让我万番抵触。
我厌恶他们母女到,甚至连跟叶汐月共用一个姓氏,都嫌弃,而他们,自然巴不得我跟他们叶家脱离关系。
从此,我失去了一切。
轮落到这个地步,我甚至想着依靠那些男人们来获得公司的机密,好报复,抢走我一切的继母跟妹妹。
最近,我遇见了一个足以满足我所有要求的男人,如果是他的话,一定能帮我——
我用尽一切,只想要攫取他的注意力。
那个男人叫纪于晨。
他很有钱,也很年轻。
我们就像一对新婚夫妇般相处,他对我很温柔,对的,仅此我一人。正是因为我见过太多他工作时的认真,以及对下属的冷漠,才有自信口出狂言的说出这般话。
而从未下厨的我,不顾他的劝阻,开始尝试着学习,只为让他亲口尝尝,我做的东西。
终于,我学会了!
甚至会偷偷的送到他公司去,每当我看着他优雅的吃着我做的饭菜,我都会偷着乐,就这样撑着下巴,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看起来虽然无聊,但这却是我每天最大的乐趣。
当然有“马有失足”的时候,厚重的刀就这样擦破了我的手指,我疼得叫出了声。
他会第一时间过来含住我的指头,生气的看着我,却又舍不得责备,我则是哈哈傻笑。
我清楚地记着他的每一个习惯,他每次来我这的时间,以及他穿衣的习惯……
我越来越喜欢他了,开始将我们每一次的相处,都清楚的记在笔记本上,每当他不在时,我都会偷偷拿出来看,时不时傻笑。
当然,这些不能让他知道,那时候,真的很快乐!
而他,看我的眼神永远是那么温柔,世间所有的美好,似乎都集他一身,乃至于我最后深深的陷了下去,也毫不自知。
只是我却没想到,这一天会发生的如此的快,我清楚的记得这天的日子,十一月二十六!
十指相扣的手、紧贴着的身体、亲昵的语态、温柔的眼神,还有纪于晨轻轻落在叶汐月脸上的吻!
它们就像一把利刃,深深的刺痛了我满是惊讶的眼睛,心猛地骤疼,我抱着自己的脑袋,颓废般的……